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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帮穷人买上房子,世界会变得更美好吗

发表于2013-08-03

  有的人认为,社会和国家应该想想办法,帮助那些穷人拥有商品房。

 


  最理想的结果,应该是这样的:不管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不管是勤劳的还是懒惰的,不管是聪明的还是愚蠢的,不管是强壮的还是孱弱的,不管是勇敢的还是懦弱的。。。。。。从社会获得的东西都差不多一样多,大家齐刷刷地过上“人人有衣穿,人人有房住”的幸福生活,“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世界变得多么美好啊。这种梦想,只是共产主义梦幻蓝图的一小部分而已。即使是最极端的共产主义者也会意识到,这种绝对公平的分配方式,是不现实的。但这并不妨碍无数的穷人,反反复复去憧憬这种美梦。
  在有些人的眼里,政府像上帝一样万能、博爱,而他们又是上帝偏爱的宠儿。吃不起饭的时候,想起了政府;看不起病的时候,想起了政府;上不起学的时候,想起了政府;买不起房的时候,想起了政府。比起个人和家庭来说,政府手里确实掌握了庞大的财富和资源。但政府是个没有产出的机构,它所掌握的财富和资源,其实主要是靠征税的方式得来的。跟政府要,和跟纳税人(所有的国民)要,没有什么区别。在完成国防、消防、治安、公共设施这些公共支出后,还是有资源剩一些的,分一部分给穷人也未尝不可。
  可是,大城市的房子,无论在哪个朝代,不像馒头和咸菜那样廉价,国民们不是想给就给得起的。当然有些人想不到这种问题,或者是不想去理,左右就那么反反复复地来一句,“我不管,反正我就是要商品房”。
  凭什么?
  他们说,是“民生”。所谓的民生,是指关注低收入阶层生活状况的范畴。目前为止,世界上好像没有哪个国家,能达到无条件提供免费租房的水平,更不用说商品房了。要说甘肃玉门的房价就几十元一平,这跟免费赠送没什么区别,那里房子的“民生”可以轻松实现,可是谁又愿意去那里享受“民生”呢,那里除了西北风和黄沙之外,什么都没有。
  他们说,是“居住权”。居住权,是指人对其所拥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他们的解释则不一样,似乎是指公民具有无条件获取和拥有房屋的权利,通俗地讲,就是在他们生下来、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一刹那之后,他们就有无条件从中国无偿获得房屋的权力。他们今天到北京,跟北京市民要“居住权”;他们明天到上海,跟上海市民要“居住权”;他们后天到广州,跟广州市民要“居住权”。哪个地方的市民,负担得起这种“居住权”?甘肃玉门!!!
  他们说,“国外的人基本上都买得起房子”。据2010年的统计,首次购房平均年龄,德国人为37岁,日本人为34岁,北京地区为27岁。国外的人,还得反过来羡慕中国的购房者呢。此外,人们似乎很容易地陷入一种误区,认为经济愈发达的国家,房屋自有率就愈高。但事实是,经济愈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工作更换愈频繁、流动人口愈多,居民往往选择租房,房屋自有率愈低。比如,瑞典的房屋自有率为39%,德国的房屋自有率为40.2%,其他欧洲富裕的国家,房屋自有率大多在70%以下。世界上房屋自有率最高的是柬埔寨,为96.3%,但那是个很贫穷的国家。据2009年统计,中国各阶层的房屋自有率在80%以上,也就是说80%以上的家庭都是有房子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的推进,可以预见未来中国的房屋自有率会降低,更多的家庭会没房子。为了照顾买不起房子的人的情绪,国民们是否愿意让经济倒退回到农耕经济,变成跟柬埔寨一样,几乎家家都有房子。
  好吧,进入另外一个话题:“把房价降下来,让更多的人买得起”。

发表于2013-08-03




  如上所示的供需关系图,市场均衡在C0点,价格为P0。假设P2为自然成本,价格低于它卖房子的就得赔本。现在,不管采用什么手段,把房价打压下去(比如是一半),打压到P1。这种情况下,就会面临两个可笑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没有供给。因为价格降到P2后,谁出来卖房子谁就得赔钱。哪个卖房子的有这样的博爱和乐趣:哭着亏钱卖房子。只有一种办法,拿纳税人的钱,去补那部分差额。但是,纳税人心甘情愿吗?
  第二个问题,供给不够。当价格下调到P1后,有Q1的人买得起房子了,买得起房子的人几乎 增加了一倍,但是市场上却没有房子可卖(市场均衡下)。怎么办?动用纳税人的钱,去加盖房子。但是,问题是现在中国的大城市,比起国外来,房子不是少了,而是太多了,那么多的高层公寓,密密麻麻地耸立着,以至于交通拥堵,空气质量很差。当然也可以采取限购这种经济歧视手段,把其中一部分需求踢出去,比如买过房的、纳税未满五年的,但这就面临着一种商业伦理的滑坡:在没有购买资格的情况下,钱就成为废纸,努力奋斗、勤劳致富没有什么意义。也可以采取“抓阄”(就是摇号),也是一种商业伦理的滑坡:运气,比什么都重要。这种状况若是长久持续下去,只怕有千千万万家庭会在家里摆神龛,天天求神赐福。这样的民族,立于世界,不是很可笑吗。


发表于2013-08-03

进入下一个话题:有些人以“不患寡而患不均”为理由,主张社会财富进行平均分配,平均分房,通俗地说,就是吃大锅饭,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反正都会有同样的房子住。这样会有什么后果?
  奥肯-阿瑟的漏桶实验表明这样一种原理:拿着一个桶,去富人的财富池里取100美元,再拎到穷人的池子里时,有可能只剩下50美元,部分财富在途中漏掉了。
  这种漏洞的加总中,最大的一项,就是对穷人的影响。比如说,当税收很重(去富人的财富池里取的钱很多),而福利很好(分到穷人财富池里的钱很多)的情况下,穷人就会自愿失业。因为一旦去工作,扣完税后也没多少收入,而失业后又可以领取一份很不错的救济金。那还不如自愿失业,游手好闲,到处游玩。这不但影响经济产出,更重要的是态度问题,商业伦理滑坡了:社会滋养了一群懒汉,而做懒汉是明智的。这些懒汉可能在心里会嘲笑:那些在流血流汗工作着的,都是些二逼。
  人毕竟和动物有别,不能完全按照丛林法则,必要的人道主义援助是必须的。但是,“漏桶原理”告诉了我们最好的一种财富分配理念:只能提供一个适当的社会保障体系,以救助那些最需要救助的穷人;树立一种商业伦理,让穷人知道,不做穷人会更好,想过好日子,就得去拼搏、去竞争,狼吃肉,狗吃屎。
  大城市购房困难的群体,主要是外来务工人员,特别是年青人。现在城市有少量市民,有排外情绪。但绝大多数市民,是开放的、开明的,他们对这些外来的年青人,会有这样一种心声:孩子,城市欢迎你,但你要想过好日子,得靠自己的本事

发表于2013-08-03

再进入下一个话题,富人或不太穷的人,有时会被评价为“为富不仁”、“没有良心”、“投机取巧的狡猾分子”。那好吧,只能提供有限的住房援助情况下,帮助哪些人,才算有公道、有良心。
  1.差不多能付得起首付、而又不愿意背负贷款的人,帮助他们,而放弃连租房都租不起的穷人,是否有公道、有良心。
  2.刚毕业、屁股还没坐热就哭闹着要买房的年青人,帮助他们,是否有公道、有良心。
  3.既追求小资、崇尚及时行乐、吃喝玩乐的月光族,又哭喊着要买房的人,帮助他们,是否有公道、有良心。
  4.既在本地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和收入,又对本地的治安、经济、环境、人文等等满腹牢骚的人,随时哭闹着要是再买不起房就回老家的,帮助他们,是否有公道、有良心。
  5.那些整天喊着要征重税,把你贡献家园后拆迁补偿得来的房子逼出来的人,帮助他们,是否有公道,有良心。
  6.那些希望通过经济危机、地震、战争、恐怖袭击降房价的人,帮助他们,是够有公道、有良心。

发表于2013-08-03

答案是否定的,人生还是靠自己奋斗啊

发表于2013-08-03

永远不会变的那么美好的

发表于2013-08-05

外国人不像中国人那么恋家,中国人就是这样,在一座城市漂泊,只有有了房子才能意味着在这座城市站稳了脚跟。所以中国房价才能把中国人逼成这样

发表于2013-08-08

穷人就是活该买不上房子么

发表于2013-08-15

这个世道。。。穷人能买上房吗?

发表于2013-08-19

唉,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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