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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收到垃圾短信是不是可以去申请赔偿,真是不堪其扰啊

发表于2013-03-28

“7天竟然收到11条垃圾短信骚扰,感觉就像是被人监视一样。”市民王先生的生活,被多条垃圾短信所打扰。王先生称,自己刚有装修的打算,装修广告就不期而至了,令人费解。忍无可忍的王先生选择维权,然而部分商家却对他的维权置之不理,更声称:是否被短信骚扰不能一概而论,有顾客喜欢“广告短信”。

发表于2013-03-28

商家 “3.15”搞活动促销却使出侵权手段

市民王先生刚刚买了一套新房,正当他要装修的时候,有关“装修”的广告短信,竟不期而至。短短7天时间,王先生收到11条短信。

从3月8日到14日,王先生接收到4家房地产公司的楼盘推销短信,3家装饰公司的4条装修推销短信,还有3家家居公司的推销短信。

“之前我没去过这些商家,他们怎么知道我的信息的?”王先生怀疑自己个人信息被泄露。他说,这些短信已经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在众多垃圾短信中,有一条欧派铂金装饰的短信,是该商家做“3.15”促销活动的广告,这让王先生不能理解。“不能用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手段来发广告,这不是背离了‘3.15’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宗旨了吗?”王先生称,这样不负责的商家,即便广告再好他都不会相信。

发表于2013-03-28

被侵权消费者 维权有法可依侵权商户何以知法犯法

市民王先生共接收到三家装修公司的短信广告骚扰,仅一家公司向投诉者表达了歉意,并拿出300元作为赔偿金,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问题。

对于承认错误的商家,王先生表示可以原谅其行为。而针对两家没有任何悔意的商家,王先生找到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河息化条例》。该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集信息,应当尽到告知义务,征得被采集人同意。

王先生认为,他接到的这11条广告短信,都是在没有经过他同意的情况下发送的,应属于垃圾短信范畴,他将保留对商家追责的权益。 对于欧派铂金装饰的答复,王先生十分愤怒,他称这不是一个诚信商家所应有的态度,他已经准备将问题反映到工商部门以及信息部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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