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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明日正式实施 将为咱消费者保驾护航

发表于2014-03-14

以后网购退货不成问题啦,只要承担退货运费就可以了

3月15日起,新修订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至三倍将开始生效。保定市工商局、保定市消费者协会也将于当天在市区举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民可以现场咨询。

【网购七日退货】

不包括四类商品

市民魏女士在2013年底网购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手机的颜色与自己在网上看到的不一样。她在网上多次与卖家沟通,但对方均以“色差问题不予退换”为由拒绝了她的退货请求。考虑到手机没有质量问题,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而“新消法”3月15日实施后,上述类似情况将有法可依。消费者通过网购、电视、电话等方式购买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承担退货运费。

河北盛誉律师事务所律师连会有提醒,有四类商品不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之内。包括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他解释说,这些商品具有特殊性,消费者定做的商品是消费者自己意愿。鲜活易腐的商品对时限性要求较高,过期后无价值。后两项的商品具有知识产权的商品,易于复制和传播,且报纸、期刊对时间性要求也比较高。

连会有指出,如果消费者遭遇退货难,可由消费者保护协会调解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最后可向法院起诉。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

发表于2014-03-14

可以放心网购了

发表于2014-03-14

买运费险就好了

发表于2014-03-14
引用:冷咖啡离开了在2014-03-14 11:00:17写道:
4楼

在慢慢完善啊

 凡事都有个过程

发表于2014-03-14
引用:冷咖啡离开了在2014-03-14 10:59:30写道:
3楼

买运费险就好了

运费险是不是涨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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