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小产权房复杂的“利益链” 断症难以“一刀切”

发表于2012-05-07
在目前,小产权房是一个“尴尬”的存在。在社会普遍认知里,小产权房建设违反了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利用相关法律法规。但同时,我们需注意到的是,小产权房涉及国家、农村集体、农村个人以及小产权房购买者等多方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妥善对待和处理小产权房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小产权房”知多少?

房屋产权本来没有“大”“小”之分,“大产权”、“小产权”只是在现实经济生活和社会实践中约定俗成的说法,并不是法律上或学理上的专门术语。综合各地对小产权房的定义,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居民销售的住宅。

 

发表于2012-05-07
据国土部门不完全的统计,截止到2007年上半年,全国小产权房面积达到66亿平方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
有分析计算,1995-2010年小产权房竣工面积总量为7.6亿平方米。如果按照2010年底城镇常住人口66978万人计算,1995-2010年小产权房相当于增加人均住宅建筑面积1.1平方米。
发表于2012-05-07
从不同年份看,1999年、2003年、2004年、2009年、2010年小产权房竣工面积分别为6679万平方米、5448万平方米、5680万平方米、6538万平方米、8345万平方米,明显高于其它年份和平均水平,这可能与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城市商品住房价格上涨情况、外来务工人员数量增减变化等有较大关系。
从小产权房竣工面积占比来看,1995年以来小产权房竣工面积占当年全社会住宅竣工面积的比重基本在5%以下,与当年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比值大体保持在6%-10%左右,1995-2010年平均为8.0%。
 
发表于2012-05-07
由此可见,尽管小产权房占同期全社会竣工住宅的比例不高,但考虑到小产权房的销售对象为城镇居民,其与同期城镇住宅竣工面积的平均比值达到8.0%,故对城镇常住人口而言,已成为其重要的住房来源。

小产权房断症:错综复杂的“利益链”

目前小产权房改革之所以困难重重,主要是其中所涉及的错综复杂的利益链。


发表于2012-05-07
 
发表于2012-05-07
同时,有评论认为,小产权房建设之所以屡禁不止,很大程度上也是农民对地方政府征用农村土地并赚取高额垄断利润的一种本能反抗和理性选择。而各地打击小产权房建设,尤其是实施拆除小产权房等措施,尽管其中很多扛着加强农村土地管理、保护耕地等合法和依法办事的外衣,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维护其在一级土地市场上的高额垄断利润。毕竟,同样一块农村土地,如果用于建设小产权房,则地方政府及其授权机构的所得几乎为零,而如果其先将该土地征为国有再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给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其所得将大大超过对该土地的补偿费用。
发表于2012-05-07
发表于2012-05-07
 
发表于2012-05-07
发表于2012-05-11

新民居是河北省三年大变样的一项惠民工程,是政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活环境,缩短城乡差距的一项政策。一家一户一方本,由河北省农工委委托下发(河北省农民生活工作委员会),商品房房产证由房管局下发。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