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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三”与“小产权”房的8大雷同悲情

发表于2012-01-18
雷同悲情之一:出生经历相似。

许多“小三”因为经济拮据,把“小三”当成第二、第三职业,从而增加经济收入,也有不少“小三”为了傍大款,在“高矮不是问题、年龄不是距离、经济才是动力”的风气影响下主动献身,但不管是哪种情况,她们都是因“钱”使然;而“小产权”房的诞生,往往是我们的农民兄弟或集体社员,他们因被城市化、被非农业化,而又无力购买城市里的商品房,于是,他们便在自己的集体土地上或宅基地上盖起了“小产权”房。当然,盖这种房子不会交纳土地出让金、建设服务费、配套费、人防费、防蚁防雷费、转移登记费、营业税、契税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实际上,这也是因为“钱”使然。
发表于2012-01-18
雷同悲情之四:令人心态失衡。

有钱且找了“小三”的男人生活过得滋润,这让无钱且没有找到“小三”的男人暗然失色,心情自然郁闷甚至心生嫉恨;如果皇城根下的北京可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公租房,让“小产权”房转正,其他地方政府肯定会意见很大,并随之产生巨大的用地压力。
发表于2012-01-18
雷同悲情之三:均受到舆论的谴责。
 
囿于法律与道德伦理,不管“小三”多么优秀,多么温柔善良,多么体贴入微,她们在舆论上都会受到口诛笔伐;限于房地产管理政策,不管“小产权”房规划多么先进,打造多么精良,居住多么舒适,它们都会受到新闻媒体的集体打压。
发表于2012-01-18
雷同悲情之六:被迫升级。

改革开放之初,由于人们的观念约束,“小三”市场是典型的卖方市场,只要女人们敢于下海,随时都可以在“小三”市场上找到工作。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与观念的开放,“小三”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与日俱增,产品时代已进入到了品质、品位、品味时代,女人要想当上“小三”,除了年青、漂亮、温柔、善良外,还必须具有 “下得厨房、上得厅堂”的竞争。正因为如此,为了在竞争中获胜的女人们便趋之若鹜地涌进了“太太学院”进行软件上升级换代的学习、进修;同样,“小产权”房也从产品时代进入了品质时代,以前只要能遮风挡雨就行了,现在的“小产权”房是要进行对外销售的“小产权”房,就必须注入功能性、舒适性、安全性、私密性、保健性、艺术性、灵活性等商住功能元素,否则,将会失去客户。
发表于2012-01-18
雷同悲情之七:常遭问责。

“小三”因分享了感情蛋糕而常常遭到表正式老婆的问责。我们经常看到两个女人吵架或打架,除了一般的民事纠纷以外,多半是因为感情纠葛,且当事人之一多半是“小三”,老婆问责的理由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小产权”房因分享了开发利润的蛋糕而常常遭到政府的问责,众所周知,商品房售价中65% 左右的金额装进了政府部门的腰包,而“小产权”房若销售,政府部门几乎得不到任何好处,所以,政府部门便经常组织人员对“小产权”房进行整顿、整改、查处、罚款甚至强制拆除等活动。政府对“小产权”房问责的理由是:“谁动了我的奶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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