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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房交房时的费用

发表于2011-02-16
1、契税: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河北普通住房标准为按3%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3、交易手续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4、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5、证照印花税:5元/本。 6、工本费:10元/本。 另外还会可能会有 1.取暖费 2.煤气管道预留予埋费 3.预存水费 4.预存电费 5.物业费 6.装修垃圾清运费 7.垃圾运转费 8.房屋产权费 9.贷款抵押登记费 10.楼道照明预存电费。

发表于2011-02-17

oh 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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