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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国八条”新意不太多 力道很强劲

发表于2011-02-15
十二五开局伊始,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长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个被看做是严控房地产市场走势,有效遏制投机性购房的“新国八条”,从标题上即可看出并未有什么新意,但具体的八项调控措施却是力道十足。

毫无疑问,市场还是那个市场,问题还是那些问题,政策措施的新意如何并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去年的“国十条”出台后,房地产市场曾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投机性购房的惯性并未得到有效制约,由此来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关键,不在新政是否有新意,而在于执行的力道和力度。

国务院在2011年新春之际推出进一步严厉调控的“国八条”,意义和影响也正在于此。有人认为“国八条”是最严的政策组合拳,言下之意“国十条”不够严,但事实远非严与不严。此番出台新政的目的无非两条,一个是表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心,一个是对过往政策的进一步细化,重点更在于强化政策的执行力。

纵观我国房地产市场历次调控的过程不难看出,市场发展的每一阶段从不缺乏政策,但政策的落实却往往被消弱在开发商的擦边球与地方政策的纠结里。很显然,过高的房价阻碍着居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也导致着地方财政的土地依赖,长此以往不仅影响社会的持续发展力,还将为城市化建设带来隐患。

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畸形格局不会一蹴而就,但确需重拳组合方显效果。而稳定房价的同时如何确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应有位置和执行力,也同样不可小视。这些,国八条都有了明确的规定,突出强调了要“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等等。

新近看了一则数据:2010年,北京明确提出了两个50%”的建设目标,即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3.6万套以上,占全市新开工住宅套数50%以上。

如此看来,政策出台,执行到位,畸变中的房地产市场不仅可以得到遏制,而且可以实现好转,百姓住房之困也会得到合理解决和妥善安排,关键还是在于令行禁止,执行到位,这需要时间,更需要毅力,其中,最最需要的是对社会经济、对百姓生活负责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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