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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又一轮严查!!!两部门联合检查售楼处房源标价等问题

发表于2017-10-25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某些地产领导的小心肝似不似为之一颤,这次严查是要检查售楼处不明确房源价格等问题滴~




以下为官方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出通知,部署从2017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二、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三、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


  四、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主要针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条款。


  五、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六、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备案价格受限之后,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多次被购房者诟病,此次纳入严查之中。


  七、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捂盘惜售的判定有些难,一些开发商在拖延工期或者开盘时间上也是很具有创新精神,例如之前就有传出某地开发商直接贴出公告预售证丢失,暂缓开盘。


  八、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之前广州“双合同”闹的沸沸扬扬,房款签订一个合同,装修再签订一个合同,虽然未必是避税的念头,但终归这一次也可以收敛一下了。


  九、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这次不光有针对性也有普遍性,之前那些该查的该管的,一样也不会落下。


  通知强调,此次专项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推进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看完通知原文的你,是不是为此次检查叫一声好呢。例如之前售楼处“捆绑销售”——买房子还得必须买地下室;“补差价”——限价之后,还得私下给开发商补差价才能购房;为了突显项目热销,将部分房源标注“售罄”……等等这些行为是不是在这一次检查后,就杜绝了呢?就售楼处而言,想必也该抓紧时间整改下 了?!


发表于2017-10-25

赶紧检查吧 吧保定的售楼处都规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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