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地产专业基础知识——基本概念
- 发表于2014-04-23
6.房地产市场
分为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
一级市场是指国家以土地者和管理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房地产经营者与使用者的交易市场。
二级市场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由房地产经营者开发后,从事房屋出售、出租、土地转让、抵押等房地产交易。
三级市场是指在二级市场的基础上再转让或出租的房地产交易。
7.商品房
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
8.福利商品房
是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的地价,按房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
9.微利商品房
与福利房不同在于不免地价,并有略高于房地产成本的微利,这类房屋由市政府主管单位筹资建设,用来解决企业职工住宅困难户,价格由政府确定,实行优惠价格政策。
10.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宅。
11.自建房(集资房)
是指各单位自筹资金或合资兴建房屋。产权由单位,一般自用为主,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按规定已补交地价的除外)。
今天来研习研习房地产的基本概念吧,咱们这些买房的也需要了解一下!
1.房地产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房产总是和地产联结为一体的,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
房产:是指房屋经济形态,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在不同的者与使用者之间可以进行出租、出售或作其它用途的房屋。
地产:是指土地财产,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权属关系,地产包括含地面及其上下空间,地产和土地的根本区别在也就是有无权属关系。
2.房地产业
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维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3.房地产开发
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按照使用性质的要求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筑的活动。
4.地产开发
是将“生地”开发成可供使用的土地(“熟地”)。
5.房地产产权
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