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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龄单身女总结:姑娘还没买房的赶紧吧,2015新婚姻法太伤了!

发表于2015-07-28
标签:大龄单身女 保定买房 婚前 买房 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来看看,新【婚姻法】的新规定:

一、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

四、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

五、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

六、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告诉女人“三做三不做”

”三做“:

一,忘了自己是个女人,忘记自己要照顾老公、生小孩照顾小孩,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不然,哪天老公有了漂亮小三,自己被扫地出门露宿街头。

二,一定要买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有钱还是借钱,请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父母给自己买。

三,对方买了房,别拿钱来装修跟买车,也别拿钱来共同生活。否则成了为他投资理财做保障。

 


三不做:

一,别嫁给贷款买房的男人,以后一起按揭还款,离婚时只能分到少部分钱,房子升值没你的份儿。

二,公婆给老公买房,儿媳就不应该赡养公婆,房子没你的份,养他们不如把钱留着养自己。

三,对方父母如果没有退休工资、没医保,坚决不嫁,他们用养老的钱给儿子买了房,却要小两口养他们,以后房子没你的份,这买卖也太换算了。

 


有一现实的笑话:

“有一对男女买房100万,男方首付30万,婚后还贷几年后,女方居家教子。十年后双方离婚,房产增值到300万,产权归男方,女方得到四万贷款,并酌情补偿10万,四十岁人老珠黄的女方带着十四万现金默默离开。四十岁一枝花的男人坐拥豪宅满面春风.........”

你要知道出轨的男人比骗财产的女人多,家庭里面女人奉献的比男人的,这种婚姻法叫人心寒,结婚真的是女人的坟墓。还不如恋爱一辈子。

 


那新婚姻法维护的到底是什么?

在很大程度上滋长了男人可以对婚姻不负责任。特别是对有房子的男人来说,无论他娶了谁,这个女人在他房子里面只是暂住,当有一天看这个女人不顺眼的时候,他可以轻松的跟这个女人离婚,并把这个女人赶出去。并且这个男人即使包小三玩腻了甩掉就行。反正不用出银子补偿。

众所周知,自古中国就有男方买房子结婚的传统习俗,所以很多女性指望着嫁个有房的男人停止自己的漂泊,安心的过相夫教子的生活。新婚姻法让女性的梦破灭了,那么,处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考量,很多女性的思想要与时俱进,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不结婚,从而男性要为结婚付出的代价更高。婆媳关系矛盾将更大,为什么呢?

因为婆婆是誓死捍卫儿子的财产,顽强抵抗过户行为的。这样的局面将促使剩男数量直追剩女数量。 


发表于201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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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5-07-29

毕竟房子太贵了

发表于2015-07-29

就是保护婚前财产白

发表于2015-07-29

唉,女的不容易

发表于2015-08-11
李子墨03,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大龄单身女总结:姑娘还没买房的赶紧吧,2015新婚姻法太伤了!”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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