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车位产权问题 未来城的亲们了解多少呢
- 发表于2014-02-09
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 发表于2014-02-09
才70年啊
- 发表于2014-02-09
一点点吧
- 发表于2014-02-09
买不起车位啊
- 发表于2014-02-10
那未来城这种车位是不是也就没有产权?
- 发表于2014-02-10
未来城是地上停车位还是地下?
- 发表于2014-02-10
跟房子产权差不多啊
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才70年啊
一点点吧
买不起车位啊
那未来城这种车位是不是也就没有产权?
未来城是地上停车位还是地下?
跟房子产权差不多啊
目前,小区车位主要有四种。
1、人防工程车位:开发商不拥有产权,不得出售,只拥有使用权(如果开发商将建设人防工程的成本已经分摊到销售的商品房的成本当中,则使用权的归属也随之转移);
2、全体业主共有车位:《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地面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如何使用需要经过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3、单个业主购买车位:由业主出资购买,产权属于业主;
4、开发商车位:开发商建设的,不计入公摊,可出租或者出售给业主使用的。基本上现在的地下车位都是无产权,以前的地下公共型设施,如隧道、、人防等,国家通过划拨方式建造,主体都是国家,属国有确定无疑。但随着地下空间开发力度的日益增大,其资金来源已经不再局限于政府,大量吸引民间资本成为必然,而民间资本投入,必然期望某种回报。如果不能证明物权是人的,不仅会造成诸多不便,还会使者获益缺乏法律保障依据。【这是为什么只有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原因】
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这里一定要了解 以防后期车位使用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