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50年后,房屋产权到底在谁手上?你知道结果将如何嘛?

发表于2014-01-02

最近的一些消息让人们对未来仿佛产生了一种恐惧感。这种恐惧源于对毕生积累的财富的不确定性。

提到以房养老,租房的人便想有个房子;提到遗产税,有房产的心里也不踏实了:倾注了所有财富买得的这个建筑体,50年之后有怎样一个未来?

 

“征收遗产税即将提上日程,80万起征”,这则新闻一出来就引发了大量关注和激烈争论,面对这种情况,《21世纪经济报道》的信源人国务院参事刘恒很快否认了相关说法。但看上去,遗产税的制定早晚都会发生,就在今年2月,国务院在给发改委的一份意见中也提到了要“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假如看向国外,你会发现遗产税的确很常见,而且有的国家的遗产税比例还很高。但是,这个问题在中国有其特殊性。一个普通的中国人能留给后代的遗产主要是房子。按照中国的收入水平,购买房产需要透支一个家庭20到30年的收入。中国家庭的固定资产比率相当高,房产占据了资产的绝大部分。

 

但是,这份唯一珍贵的准遗产却有可能没法留给后代。中国的房是私有的,但地属于国家,房屋的土地使用权,长的只有70年,假如你购买的是商住房,则产权的有效期不足五十年。一个不确定却又至关重要的因素是,政府从来没有对此后的产权归属给出明确说法。这让法律在保护公民财产方面出现了悖论。
宪法承诺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但是这个财产的最终支配决定权还是在政府手上。从1990年代初开始有商品房—确切地说是遵守宪法庄严宣告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开始计算,差不多50年后,有人就要面临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况。根据现行模糊的规定,假如到时这块地被政府征做“公益”用途,那么尽管房子是私有的,但它要依附于土地,政府还是有权无偿收回。

 

反之,假如不为公益用途,则你和你的后代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才能继续拥有这份财产—但是,没有人知道具体要缴纳多少钱,现在全凭猜测,但有一种可能形势,你供了三十年月供的房子在收一大笔遗产税之后留给了你的儿子,但很快政府以公益之名收上去了。即使没收,每年的土地出让金、物业税……

现在高价买房的人普遍的心态是70年还很远,或者认为“法不责众”,到时一起不干又能如何。但本质上都是在拿毕生积累的财富冒险。

 

悖论就在于,政府一方面承诺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却缺乏明晰的产权制度,让私人财产建立在空中楼阁中。假如以最朴素的政治观点去看,就像洛克在《政府论》中所提到的,“人们联合成为国家,或者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和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财产。”这当然也包括土地财产。

 

在中国,土地是逐步变为国有的。1950年土改,让近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本由“土豪劣绅”拥有的7亿亩土地和大量的农具、牲畜和房屋等。在此6年之后,城市里“一切私人占有的城市空地、街基地等地产,经过适当办法,一律收归国家”。到了1987年,在外商不断涌进合资的情况下,通过了土地法,彻底把城市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由政府提供,进行有偿或无偿使用。

假如你以这种进程来看当前的城镇化,会发现尚未被国有化的那部分—农村的集体用地也正在以合法的方式迅速被政府垄断—变得可以拍卖,产生土地财政。中国在土地制度上不断地改革,以适应发展需要。但这种尚不完善的土地法规却在事实上与物权法产生了冲突,比如强拆、小产权房,都是法与法之间的冲突。一个不能保障个人财产权的制度显然也无法有效约束政府的公权力。

 

 

“富不过三代”被认为是社会保持财富足够流动性、鼓励个人独立获得财富的合理安排,“藏富于民”曾经是很多人的社会理想,现在看制度、法律制定者念念不忘“民间财富”的架势,此事又堪忧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