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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某楼盘未验收已入住 自称照顾回迁户心情

发表于2012-07-05
如同婴儿出生前需要办理准生证一样,一个新建小区在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然而,承德市一处名叫“盛和园”的小区,居民虽已入住半年多,但仍未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发表于2012-07-05
一些业主告诉记者,几年前,他们和承德市荣信房地产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买了位于承德市区忠义庙一个名为“盛和园”小区的楼房。

“合同约定是2011年6月30日交房,但由于没有完工,一直推迟到11月份。”一位业主告诉记者,他购买的是该小区一处底商。“去年11月份,虽然小区道路还没有硬化,到处都坑坑洼洼,尘土飞扬,但开发公司打电话通知我们来领钥匙,还在报纸上刊登信息称逾期后果自负。大伙儿都等好几年了,就没多想,觉得先办理了入住手续再说。”

发表于2012-07-05

7月3日,记者在该小区内看到,小区内还有在建的楼房,除了一条道路硬化外,小区绿化,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还很不完善。由于暑期,小区内施工工地较多,小区开发商还张贴出一份公告,提醒广大家长看护好孩子,以免发生意外,如果出现意外情况,“后果自负”。

荣信房地产公司一位姓孙的经理告诉记者,该小区大部分都是回迁户,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住户已经在外过了七八年的租房生活。“去年楼房刚盖好,为了给居民省租金,就给他们办理了入住手续。”孙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小区由于各种配套设施还在完善当中,没有达到竣工验收的标准,所以还没有申请竣工验收,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承德市规定小区不硬化、绿化,配套设施不全就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但承德许多小区都这样。去年,入住前我们也把这种情况告诉了业主,购买底商的业主也和我们签了一份协议,同意在各种条件还没有达到要求前,交付使用。”孙经理说,他们公司也正在和工商部门进行沟通。“希望工商部门也能特事特办,把营业执照提前给办了。”

发表于2012-07-05

根据承德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3月18日出台的《承德区居住小区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监督验收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新家居住小区竣工后,需要按照规划管理程序要求,有完备的各项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载明的事项已全部完工;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要求全部竣工,如果没有达到以上三个条件,住建、城管、国土、消防等部门将不予进行验收。而相关部门的验收,则是小区能否交付使用的前提条件。《办法》中还规定,如果没有进行验收,工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记者从承德市住建、城管、消防等相关部门了解到,盛和园小区确实还未经过竣工验收,存在违规交付使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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