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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表于2013-07-25

一、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8、在集中封存帐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发表于201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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