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房天下播报】最近有没有打算在保定的朋友,站长带你看看保定的政策
- 发表于2013-02-28
八 实行市区和市区代管的三线厂、冀中、太行监狱户籍一体化管理制度。
九 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对拥有研究生以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愿转入户口的,可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十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具有一定规模,设有员工宿舍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户口的,可以设立集体户。携家属的,可在单位住址单立家庭户。
十一 严格迁往农村地区户口审批,控制城镇人口大量回迁农村,维护农村地区稳定。由农村迁出、入伍、服刑,毕业、复员、刑满释放后回农村的,以及婚迁、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投靠父母的,可以办理迁入农村。
- 发表于2013-02-28
第二十二条夫妻、父母、子女等亲属投靠,所需手续:
(一)夫妻投靠: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迁入人户籍证明。
(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达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投靠父母: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迁入人户籍证明;
3、亲属关系证明;
4、其它相关材料。
(三)在城镇拥有合法固定住所,70周岁以上或因疾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居民,如果身边无子女,可申请受赠人或遗嘱继承人及其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户口迁入。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3、赠与合同公证书、遗嘱继承公证书或遗赠抚养协议公证书;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其它相关材料。
- 发表于2013-02-28
- 发表于2013-02-28
第三十一条在市区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人员;在县(市)城区、小城镇合法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人员,所需手续: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纳税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在市区);
4、申请人及随迁亲属的户籍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稳定住所证明。
- 发表于2013-02-28
第三十二条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人员;在县(市)城区、小城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人员,所需手续;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录(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在市区);
4、申请人及随迁亲属的户籍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稳定住所证明。
- 发表于2013-02-28
第三十三条、纳税人员所需手续;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3、纳税票据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及随迁亲属的户籍证明;
5、亲属关系证明;
6、稳定住所证明。
- 发表于2013-02-28
第三十四条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变更姓名。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对年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以变更。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受刑事处分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员,一律不准更改姓名。
5、对于父母离婚一方申请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需生父母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变更。
6、对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应当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办理姓名变更: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 发表于2013-02-28
(二)变更性别:凭本人或监护人申请及国家指定医院为其成功实施变性手术证明办理。(三)变更更正民族。
1、变更民族: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出具的证明办理。
2、更正民族:凭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原始户籍资料、民警调查报告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四)更正出生日期:凭本人或其监护人申请、原始户籍资料、民警调查报告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办理。
(五)变更职业、服务处所、文化程度以及婚姻状况等其他登记事项由本人或户主申报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发表于2013-02-28
坛子里和群里的很多朋友都很关心在保定的问题,站长搜集了一些的信息,希
望能给大家帮助!
保定户籍管理政策
一、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
二、凡在市区就业、经营、并有稳定住所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未达到法定婚龄及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和双方父母:1、取得国家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2、高级技工、技师、特殊岗位需要的特殊技能人员;3、农民工中获得县(市、区)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以历的;5、取得营业执照,合法经营并依法纳税达到一年以上的;6、、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暂定:5万元,纳税1万元);7、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达到两年以上的。
三、凡在县(市)城区、小城镇就业、经营、并有稳定住所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1、合法经营并取得营业执照的;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3、、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暂定:2万元,纳税5000元);4、符合在市区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