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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商部门公布的买房霸王条款

发表于2013-08-22

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在进入五月以来,商品房销售量出现上涨,各楼盘争相推出各种促销手段吸引买房者注意。工商部门公布了商品房销售十大霸王条款,提醒消费者小心陷阱。

工商部门公布的霸王条款主要包括促销时做不实宣传、扩大买房人赔偿责任、利用格式条款强制转嫁、开发商任意扩大不可抗力范围等十项。具体来说,像市民刘先生去年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新房,本该今年2月交房,却迟迟不交房。刘先生查阅了合同附件补充条款才发现,合同上写明“买卖双方任何一方通过口头、书面及其他形式所表达的信息不作为承担义务的依据。”工商部门表示,目前一些商品房经销企业在营销活动中做不实宣传,并利用法律术语玩文字游戏,为自己推脱责任。

 

 

发表于2013-08-22

签合同都得火眼金睛

发表于2013-08-27

开发商就是钻法律的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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