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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社会需求问卷调查

发表于2011-02-22
         1月20日,记者从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2月21日至2月25日,我省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社会需求问卷调查,就住房面积、每月租金等问题问计于民。

据介绍,去年河北省政府已经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试行)》。该意见中提出,自2010年开始,全面启动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城市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意见中还明确了我省基本的筹集标准和准入条件。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准入管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同时具备4个基本条件:具有申请地城镇常住户口;在申请地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家庭收入在申请地确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以下;申请时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住房保障政策。各市、县(市)政府可根据基本条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准入标准。

为加快解决全省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有效掌握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求总量和区域分布情况,科学制定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总工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问卷》。此次调查的对象包括全省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条件要求的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

“这次的调查主要是从市场需求看全省究竟有多少人群需要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人士介绍。因此这次的调查问卷题目主要涉及调查对象的家庭月人均收入水平,目前住房是自有住房还是租赁住房、所居住住房的建筑面积,租房者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租金水平等指标有何要求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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