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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保定市2013年拟实施的十二方面 52件惠民事项

发表于2013-04-18

一、社保福利方面

(一)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保障群众社保权益。

1、企业养老保险扩面3.5万人,失业保险扩面1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

第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进一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确保农民受益度不断提高。

2、新农合筹资标准由290元提高到340元,政府补助提高到280元,农村居民个人缴纳60元,参合率保持在96%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9万元,实际补偿比力争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推开20种重大疾病保障,补偿水平不低于70%。

第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出台优惠政策,使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3、继续为市区65岁(含)以上入网12349紧急救助网络平台的老年人每户每月补贴5元话费。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四)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减轻低收入群众丧葬负担。

4、免除低收入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接运费、普通火化炉火化费、三天以内的遗体冷藏费、三年骨灰寄存费、一个普通骨灰盒)费用。

第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扩大就业方面

(一)全面推动再就业工作,妥善安排好下岗职工生活。

5、落实国家再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就业保障体系,增加就业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万人,城镇新增就业8.9万人。

第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提高残疾人职业技能,扩大就业门路。

6、通过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对4500名残疾人免费进行技术技能培训。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残联

三、惠民方面

(一)资助困难学生,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7、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4万名。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各县(市、区)政府

8、一次性资助当年全市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2000-3000元。

第一责任单位:市残联

9、设立“保定市特困学生救助基金”。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推动义务发展。

10、完成本年度30万平方米改造任务,全面完成中校舍安全工程五年规划。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各县(市、区)政府

11、完成4万平方米农村中校舍维修改造任务。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新、改、扩建幼儿园50所,每县(市、区)各2所。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各县(市、区)政府

13、在市区谋划新建高开区初中一所,北市区标准化初中一所;南市区新建长城一所,新市区北部新城新建8轨标准化一所,积极推进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条件成熟的尽早开工建设;保定一中楼改造提升项目年内开工建设。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局、高新区管委会、北市区政府、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

四、医疗惠民方面

(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14、人均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30元,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健康、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第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县、乡医疗卫生建设项目,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15、建设两所县级中医医院(徐水、定州),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的1/2。建设59所乡镇卫生院(新市区、北市区、白沟新城、博野、满城、雄县、阜平各1所;安国、顺平、望都、徐水、蠡县、曲阳各2所;清苑、唐县、高阳各3所;涞水、涞源、易县、定州各4所;容城5所;定兴10所),年底全部完工。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各有关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市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缓解大医院“看病挤、住院难”问题。

16、市儿童医院整体迁建项目主体封顶。血站整体迁建项目竣工。市第一医院门诊楼项目达到正负零标高。市第三医院(市惠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项目年内开工建设。抓紧实施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作,力争“五一”前开工。

第一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儿童医院、血站、市第一医院、市第三医院

(四)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7、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年内培训基层医疗卫生人员10000名。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保定市住房有限公司

23、市区开工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23200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2327套,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10873套,部分项目完成主体建设。

第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4、做好市区7个项目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其中,廉租住房1111套、5.4999万平方米;公租房3164套、16.4479万平方米。年内部分项目主体封顶,部分项目竣工。

第一责任单位:项目开发单位

七、利民便民方面

(一)建设便民直销店,更好服务群众。

25、建成市区军粮特供进社区连锁店10家。完善“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服务功能。多形式新建社区直销店、直销点25家,让更多的市民、农民从中受益。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南市区政府、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二)实施便民市场新建、改造、提升,方便市民生活。

26、工农路市场提升改造及附属设施建设,年内完成商业楼、道路和商品交易大厅项目;化纤市场迁建,将现化纤市场北移,建设占地26亩、总面积18000余平方米的全封闭交易大厅;合并压缩取缔8个占路市场,提升改造南二环等4个便民市场,新建或接管裕丰家园、绿都皇城等3个小区配建市场(对南关早市、创业路市场、锦绣街市场、向阳路市场及刘守庙旧自行车市场、阳光大街、纸厂路、胡同摊群合并压缩取缔,提升改造南二环、西街、五一九及合作路市场,新建或接管裕丰家园一期、绿都皇城、东湖印象便民市场)。

第一责任单位:市市场办

(三)加快市内道路、桥梁改造、新建,方便群众安全出行。

27、对71条小街巷进行改造或新建。其中,市属21条,南市区7条,北市区24条,新市区19条。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南市区政府、北市区政府、新市区政府

28、对北市区及兴华苑小区周边的兴华苑路、沈庄路、复兴苑路进行建设,包括道路、雨污水、路灯、绿化等。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29、对北二环等18条道路、街巷老旧路灯设施进行更新改造。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30、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设南桥、光明桥、幸福桥、五爱桥、新华桥等5座危桥进行重建或改造。

第一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四)进一步提高供暖质量,让市民温暖过冬。

31、按照市、区政府和产权单位、开发单位、业主合理负担的原则对市区供热问题小区进行改造。

发表于2013-04-18

第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服务、各县(市、区)政府

(七)解决农村购电困难,方便群众购电。

35、在市郊农村地区建立无线售电网点136个,彻底解决市郊6万户居民的购电问题。

第一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

(八)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36、改建农村公路800公里。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7、解决71.2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第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8、全市新建户用沼气5000户;大中型沼气工程4户,其中联户沼气工程2户,养殖场大型沼气工程2户;新建沼气物业服务网点100处。

第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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