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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场定价”不能变相哄抬房价

发表于2007-11-04
供求决定价格,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在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对住房“随行就市”定价,似乎无须他人置喙,但房价持续飙升,很大程度缘于供求关系扭曲。

从供给方来说,不少开发商炒作概念,搞虚假宣传,捂盘惜售、控售,或者通过预订、内部登记等,人为制造“热销”旺象,甚至搞“自建自购”;有的将建成项目分作几期开盘,每一次都平地起价;还有的不遵守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延长从预售到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为“炒房”提供方便。
发表于2007-11-04
从需求方来看,为数众多的购房者热衷于“击鼓传花”游戏,利用按揭贷款的管理漏洞,将金融机构变成炒房钱柜,以至一些城市投资性购房比例高达50%以上。不考虑这种严重偏离住房基本属性的“非有效需求”,不正视房地产从开发到销售各环节中的违规行为,片面归咎于供给不足,再多的房源也可能被房地产“圈钱游戏”吸干。

因为供需关系扭曲,以及各种违规行为,商品住房定价随意、混乱的现象十分突出。有人争当楼价之王,更多的人跟风而上,互相攀比,定价与成本脱节,成了随心所欲的把戏。一些开发商抓住购房者“不买便宜货,只买能占便宜的货”的心理,故意将价格定在高位,然后以“折上折”优惠销售招徕购房者,客观上起了哄抬房价的作用;有的开发商和银行“暗通款曲”,与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定下高价,办理“假按揭”,向银行转嫁风险。凡此种种,表明所谓的“市场定价”并不像标榜的那么简单。

商品房“坐地起价”,漫天定价,显示出市场的无序失范。它既损害了购房者的利益,又使开发商在房价飙升的漩涡中不能自拔,造成住房滞销,其自身利益也必将受到损害。对于这种扭曲的供求关系,以及对房价飙升起着刺激、哄抬作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全力调整和打击。调整和打击的根本之道,就在于不折不扣地落实不断加强的宏观调控措施。
发表于2008-01-23
哪有市场定价,纯粹开发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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